河北省文物局關于轉發《國家文物局關于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半壁店墓群保護范圍內新建大型客貨車職業教育實訓基地項目的批復》的通知
冀文物發〔2023〕590號
保定市文物局:
現將《國家文物局關于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半壁店墓群保護范圍內新建大型客貨車職業教育實訓基地項目的批復》(文物考函〔2023〕1207號)轉去,請你局根據批復要求,指導相關單位對所報材料進一步補充、完善,履行相應審批程序后實施。工程實施前,應組織專業考古研究單位在項目擬建區域補充開展考古調查勘探,明確1、3、4號墓葬保存情況。工程實施中,應加強對施工過程的監管,組織專業機構參與指導,確保文物安全,如有文物遺存等重要發現,應立即停止施工并組織研究,提出調整方案。
河北省文物局
2023年11月13日